发布时间:2021-02-16 21:56
2月12日晚,市生态环境局根据《菏泽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》,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木材加工集中区域的企业环境问题进行随机抽查。
本次检查采用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用陪同接待、直奔基层、直插现场的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现场录相、拍照取证。主要检查木材加工企业是否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,是否存在制胶工艺,粉尘及VOC治理设施是否正常使用。本次共检查郓城黄安镇、鄄城闫什镇、牡丹区胡集镇等乡镇30余家木材加工企业,检查中发现,一家企业制胶车间部分设备使用,车间内有明显异味,VOC治理设施未运行,对于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本次随机抽查,旨在掌握我市木材加工企业真实状态,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并通过对检查情况的总结与分析,督促和指导县区环保局做好环境监管工作。